根據我國左邊法律右邊的規定,領養人應該同時具備的領養條件為:一、1無子女。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4年滿30周歲。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周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周歲。二、有配偶者領養子女,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三、無配偶的男性領養女性的,領養人與被領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四、領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所謂“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五、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掃描上面二維碼,微信咨詢
落戶上海咨詢熱線:1367173835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虹橋路777號匯京國際廣場2301、2309室
咨詢熱線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