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2日訊日前,記者從大慶市稅務局獲悉,為進一步支持穩就業、保就業,減輕當年新入職人員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階段的稅收負擔,對當年新入職人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和大學生(居民個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規則進行了調整優化。優化后,上述兩類人員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以充分享受基本減除費用扣除,減少納稅人“年中交、年底退”的情況。 《公告》明確,對于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市稅務局工作人員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大學生小李今年7月畢業后進入某公司工作,7月工資收入1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1000元,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1500元。政策調整前,小李7月應預扣預繳個稅為75元,即(-5000-1000-1500)×3%=75元;政策調整后,小李7月收入1萬元,計算7月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時,可減除費用3.5萬元(7×5000=元),得出的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小于0,無需預繳個稅。 那么,究竟哪些人屬于公告所稱的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 市稅務局工作人員表示,《公告》所稱的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沒有取得過工資、薪金所得或者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居民個人。在入職新單位前取得過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不包括在內。如果納稅人僅是在新入職前偶然取得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則不受影響,仍然可適用該公告規定。 實習生同為該政策覆蓋人群,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按照“累計預扣法”預繳個人所得稅。 如學生小張7月份在某公司實習取得勞務報酬3000元,扣繳單位在為其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采取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如采用該方法,小張7月份勞務報酬扣除5000元減除費用后則無需預繳稅款,比預扣預繳方法完善調整前少預繳440元。如小張年內再無其他綜合所得,也就無需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市稅務局工作人員表示,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況判斷是否符合條件。符合條件并按規定預扣預繳稅款的,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申明并如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者承諾書。如新入職的畢業大學生,可以向單位出示畢業證或者派遣證等佐證資料;實習生取得實習單位支付的勞務報酬所得,如采取累計預扣法預扣稅款的,可以向單位出示學生證等佐證資料;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如確實沒有其他佐證資料的,可以提供承諾書。 “此次個稅調整可為職場新人減負,減緩了這部分群體的資金壓力,有利于他們輕裝上陣,對促進消費有積極作用?!笔卸悇站止ぷ魅藛T提醒,上述政策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7月1日之前就業或者實習的納稅人,如存在多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可以在次年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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